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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要情2016年第10期

更新时间:2016-04-11

【上情下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国家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3月21日发出《关于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尽快查清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众健康。

◆本周,国家总局办公厅连发两个通知:《关于对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等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的通知》、《关于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开展调查的通知》,要求相关省局对涉案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彻底查清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惩处。

◆2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各地已查实,上线41人,下线46人,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下一步各地将加大工作力度,核实查清疫苗流向等情况,对尚未到案的加紧排查。

◆国家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5号)。《规范》对临床试验前准备、受试者权益保障、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职责、申办者职责、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职责、记录与报告、试验用医疗器械管理等作出规定。《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以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这是食品药品监管的组织制度和法律规范,是履行职责的最根本的制度保障。各地要全力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梳理监管执法中的疑难问题,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风险隐患,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说出来、解决掉。

◆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举办主题为"打击造假制假,提高药品质量,推动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与药物创新"的分论坛。分论坛由国家总局主办。分论坛围绕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开展药品许可人制度试点、进一步推进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打击造假行为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上周要情】

◆18日,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在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正式开工奠基。丁锦霞及局党组成员,鹿泉区委区政府及上庄镇负责同志,省食品检验院、省药品检验院、省器械包材检验院及项目参建单位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了开工奠基。项目的开工奠基,标志着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18日,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到省食品检验院调研指导工作。

20日-23日,丁锦霞到北京参加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

◆23日,许彦增主持召开GMP认证办公会,对6家药企GMP认证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3日,许彦增主持召开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办公会,对9家企业核发许可证情况进行讨论。

◆23日,李基滏主持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三家网络订餐交易平台河北区负责人进行约谈,餐饮监管处负责同志参加约谈。

◆24日,师振军参加2016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

◆24日,张廷华到省食品检验院检查指导工作。

◆25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政法处召开座谈会,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通过立法实现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犯罪》建议征求意见。石家庄市局及市辖8区市场局,晋州市、高邑县市场局及部分酒类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会议。

◆经省局推荐,省食品检验院被省科技厅评为"河北省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常明同志被评为"河北省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科技处被河北省电子政务研究会评为"电子政务先进单位",安然同志被评为"电子政务先进个人"。

◆规财处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本周重点】

◆召开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

◆举办省局12331投诉举报热线媒体开放日活动。

【基层动态】

◆沧州市副市长肖凤利到沧州市局调研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听取沧州市局工作汇报,对沧州市局近年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该局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赞扬和鼓励。肖凤利要求沧州市局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加强部门间联合协作机制建设,注重行刑衔接,严惩治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智慧食药监管"工程,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廊坊市局出台《"双随机"抽查实施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建立食品药品"双随机"抽查信息化系统,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四品一械"从业单位和执法人员数据库,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现场由法制和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切实规范抽查程序,确保抽查公正,做到执法检查"随机"不"随意"。

◆石家庄市开展口腔义齿整治行动,对8家口腔义齿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全部14家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法人进行了行政约谈,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约谈书"。下一步,将对全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邯郸市局部署由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机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外省动态】

◆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意见》重点强调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的具体措施要求。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强化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明确了属地政府应当落实的包括统一领导、纳入规划、预算保障、监测抽检、风险排查与整治、应急处置、事故报告、社会共治、督促检查等18项主要责任,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6种情形。

◆浙江省食安办出台《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组织、制度、硬件等方面明确了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标准,即"15个一":一个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班子;组建一个综合协调机构;每年签订一份责任书;建设一支食安办、协管员队伍;组建一支社会监督员队伍;健全一套工作制度;形成一套工作体系;建立一套协管员管理办法;统一印发一本工作记录本;建立一套经费保障机制;固定一个办公场所;配置一套办公设备;绘制一张网格化管理示意图;设立一个宣传栏;运用一套信息化监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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